学校的事,家长也有发言权
——南京建设中小学校务委员会纪实
■本报记者 刘华蓉
一所新建小学办学3年后,在上级组织的公开测评中,家长对办学绩效的满意度高达100%,其中非常满意的占93.6%。新建校何以得到如此高的满意率?南京市汉江路小学校长许彩霞告诉记者:成立校务委员会功劳最大。
南京史称“天下第一文枢”、“东南第一学”,教育积淀深、氛围浓,老百姓对教育的期许也格外高。1000多所中小学,80多万师生,牵涉到全市几乎每个家庭,各种矛盾和问题随时可能出现,要办出“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实不易。但是,南京却在2008年、2009年两度蝉联“中国最具教育幸福感城市”,说到个中奥秘,南京教育界的人总要提到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这项历经8年探索实践的现代学校制度创新,赢得了越来越多人对教育发展的支持,打通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通道。
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
校务委员会成学校管理重要“一翼”
在相当长时间里,应对择校、减负等热点难点问题,南京着力推进依法治校,花了很大精力抓“一校一章程”,希望借此提高学校规范管理水平。但很快,大家发现,有很多边缘性、交叉性的问题,仅仅依托校内章程根本无法解决,而减负、择校、乱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更是难以解决。
南京在全国提出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制度创新在教育的新发展中尤为迫切。
提出要让城市“因教而名”的南京人看到了自己在教育发展中还存在的不足:民主管理和开放办学的程度还不高,家庭、社会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力量凝聚和智慧发挥还不够;家长、社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还不多,以学校为轴心的组织管理架构,不能适应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需要,需要构建新型的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参与的教育管理共同体。这些不足,正是人民对教育还不能完全满意的主要原因。
“教育有了问题,一定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来解决。建立起来的机制和制度,一定要能有效解决问题。”南京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徐传德说。
校务委员会制度应运而生。按照设计,南京中小学的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方代表、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主要职能是提出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意见建议,协调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关系,审议决定有关学生管理和发展的重大事项。
试点初期,校务委员会主要作用是“咨询建议”。但没有纳入学校管理体制,缺乏明确的工作内容和程序。2007年,处于困惑中的南京恰好赶上教育部支持开展“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南京市申请将校务委员会纳入此项研究,并得到教育部主管部门的支持,从此开始进行更高层次的探索,在更多学校进行试点。
经过实践,南京逐渐形成了“一主两翼”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以校长负责制为主,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委员会为两翼,教职工代表大会侧重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校务委员会侧重协调外部关系,构成辅助决策系统。对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管理、发展的相关事项,必须经过辅助系统的前置性审议,才能转化成学校或者校长的决策,并通过学校其他执行系统得到落实。
主要制度框架确定后,《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家长义工制度、学生申诉制度等其他制度也不断得到制定和完善。一个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框架,在南京就此形成。
参与试点的84所学校,几乎都尝到了学校制度创新带来的好处。在历经8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后,终于换来了这样的结果:直接提高了老百姓对南京教育的满意率。鼓楼区是南京名校最集中的地区,也一度矛盾比较集中、敏感问题较多,该区教育局副局长陈云龙告诉记者: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不仅学校办学水平有了提高,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也大幅度提高。
国家总督学顾问、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认为,南京推进的校务委员会建设是基础教育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体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要求。
有关专家也肯定了南京校务委员会在中小学管理中的作用:它不只是充当了润滑剂、保护膜、资源库、联络站,更重要的是还成了办好学校的智囊团、设计师、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