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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农民工等报考高职可免文化考试

2021-01-26 09:44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9月29日讯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九个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引导不同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合理分流,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要求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办法,保留高职学校考试通过普通高考的渠道,保持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同时,规范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形式,推动各地将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逐步取消现行的注册入学招生和中职本科贯通,适度扩大中职专科贯通,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

《行动计划》要求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考试形式以操作考试为主,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建立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鼓励高职学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

教职成〔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资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16日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同人民群众期待更加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更加匹配,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标准更加完善、条件更加充足、评价更加科学。

——职业教育发展制度基本健全,职业学校层次结构合理,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学校招生的主渠道,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投入运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地方落实主责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更加顺畅,政府行业企业学校职责清晰、同向发力,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更加稳固。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相互融通,职业学校办学定位清晰,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每年向社会输送数以千万计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国家、省、校三级职业教育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评价体系更具职教特色,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全面深化。

——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整体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

(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