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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计划

2021-02-24 09:28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7月8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简称《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计划》明确2020年国务院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26件。除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外,教育法修正草案也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计划

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据教育部统计,截止2019年底,全国已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15万所,比上年增加8052所,占全国比重36.13%;民办教育在校生5616.61万人,比上年增加238.40万人,增长4.43%。

据悉,针对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2018年4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简称《修订草案意见稿》)。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修订草案送审稿》)。相较于2004年颁布的《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进一步增加和明确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并在完善设立与审批制度、保障办学自主权、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规范培训教育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此外,《修订草案送审稿》还强调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规范民办学校的内部治理和办学行为、维护举办者合法权益、强化教师权益保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重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6月26日

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完备的制度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推动发展、保障善治。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此,对国务院2020年立法项目作出如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