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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选科权交给学生 还需附送一份“生涯规划指南”

2021-03-12 09:11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在“选科决策的主要意见来源”一项中,95%的学生选择了个人意愿。在山东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选科完全或者主要由老师、家长做决定的比例仅为3%,36%的学生完全自主决定选考科目,45%的学生在参考建议后自主决定。

在对某地区新高考改革的评估中,对该地区3500多名教师的数据调查显示,较大比例的老师认为新高考对学生的自主选择能力、学习兴趣和学习自主性产生了正面促进作用。这是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朱红在1月16日召开的2021北京大学基础教育论坛上分享的一项结果。

2014年启动的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更多选择权交到了学生手中。选科成为每个试点地区学生“甜蜜的烦恼”。依据什么选,怎么选,是摆在学校、家长和社会人才需求之间的现实问题。生涯教育,则成了高中阶段必须补上的短板——学生要深入了解自我,明确未来方向,才能做出更合理的科目选择。

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2014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

其基本原则,就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考生高校入学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科目成绩组成。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则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从2014年开始,先后已有3批省市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不过,不同地区也采取了不同的方案。

前两批试点省市,均采用了“3+3”方案。其中浙江略为特殊,其选考科目套餐中包括“技术”,也就是说,学生可以从总共7门科目中选择3门。

在上海、浙江先行一步“选科选考”后,“弃物理”现象的出现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物理难度高,学得好的多为“学霸”。但对选考科目,新高考实行的是等级赋分。也就是说,考试成绩的好坏其实是一个相对值,和谁同场考试,成为影响成绩的重要因素。在功利化考量下,选物理被认为“费力不讨好”。

为此,第三批试点省市则全部选择了“3+1+2”的方案。这个“1”,指的是“物理”或“历史”——学生必须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然后再从其他4门科目中选择2门。

“3+1+2”的方案,也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曾指出,物理和历史分别是理科和文科中最重要的基础学科。学好物理,是奠定我国未来科技人才实力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历史则对培养考生的人文素质、完善其独立品格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同样也对选考科目做出了限制。一些高校的部分专业会对学生的选考科目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必须要选择物理;有的还要求某科成绩必须要达到某个档次以上,才能录取。

科目选择权,本身就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高考这件事上,个体要有选择的自主空间,但也要顾及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要求,还要考虑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

选科的博弈色彩在减少?

朱红介绍,根据全国青少年生涯教育调查报告,在“选科决策的主要意见来源”一项中,95%的学生选择了个人意愿。在山东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选科完全或者主要由老师、家长做决定的比例仅为3%,36%的学生完全自主决定选考科目,45%的学生在参考建议后自主决定。“选择的自主权的确交给了学生。”朱红说。

此前出现的“弃物理”等选科现象令人忧虑,在其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情况有没有变化?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生涯教育课题组在对北京市选科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学生的选科决策趋于理性。学生选科的前3个重要原因依次为:个人兴趣(70%)、优势学科(50%)和大学可选择专业更多(26%)。避开竞争对手的博弈因素占比低于10%。

“我们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教学副校长李怀东说,学生要了解自我,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自己的学科优势是什么;同时也要了解高校和专业,知道自己的选考科目能够报考哪些专业,这些专业的就业前景如何。

除了这些现实考量,学校也要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对学生进行引导。“国家的发展需要科技人才,我们不会让学生刻意避开某一学科,反而会鼓励学生,能选物理就选,对未来科技报国打下基础。”李怀东说。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