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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团组织:让未成年人成长路上每天都有光

2020-11-04 09:27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今年全国两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话题备受代表委员关注。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要求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相关法律、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增加被性侵儿童精神损害的赔偿等。

  近年来,团北京市委把未成年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从法律支持、心理援助、经济帮扶等方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与帮助。

  帮助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重拾生活信心

  团北京市委注意到,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生后,虽然司法机关可提供法律救济,但如何帮孩子弥合心灵创伤是盲区。

  2018年,团北京市委接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转介的紧急个案。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涉案的单亲妈妈哭诉说,自己14岁的女儿小芳(化名)正独自一人居住,此前遭受过自己男友的性侵。当晚,办案机关就解救了小芳,可怎么安置和监护这名少女却成了难题,只好向团组织寻求帮助。

  团北京市委启动紧急救助机制,成立了由当地团组织、检察院未检部门及相关法律、社会工作专家组成的帮扶工作小组,委派专业司法社工承担小芳的临时监护工作,并送去救济款,解决了小芳的临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帮扶小组还联系了小芳在河北廊坊的姥姥接受监护委托,并与团河北省委联合开展帮扶,为小芳协调好学校,使她日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基本保障。团北京市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个案是京冀两地共青团首次联合开展困境青少年帮扶工作,也是对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京津冀一体化机制的重要探索。

  受到性侵时,小阳(化名)只有8岁。这个不幸的女孩原本就患有心脏病、巨结肠等多种先天性疾病,那次不幸的遭遇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接到检察机关通报后,团北京市委成立帮扶工作小组,一方面协调北京儿童医院为小阳治疗身体上的疾病,另一方面依托北京林业大学心理小组为小阳每周进行一次心理治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小阳的身体已得到有效治疗,心理状况也明显好转,相关帮扶救助工作在诉讼结束后仍在持续进行。

  团北京市委相关负责人说,团市委针对涉诉未成年人及家属、受害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委托专业社会组织采取测评心理健康状况、人格心理特征等方法进行心理援助,相关档案资料供司法机关工作参考,既为司法工作引入专业社会辅助力量,也为身心受到打击的少年儿童修复创伤。

  2019年,团北京市委共为涉诉未成年人及家属提供100人次心理援助,形成50份心理评估报告。

  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照进一束温暖阳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当未成年人的权益因“家事”受到侵害后,团北京市委也会果断出手。

  团北京市委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涉未民事案件社会观护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了在涉未民事案件中全面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先例。

  团北京市委聚焦抚养、探望、监护权等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委托观护员对涉诉未成年人背景进行调查,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参与案件调解,回访考察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情况,以协助法院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情感、为未成年人提供监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小迪(化名)出生后一直由祖父母照顾,2016年,其父母李某、张某离异时约定由母亲张某抚养。

  张某抚养小迪一个月后,就以生活困难为由将小迪送回祖父母身边,并多次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后均因李某不同意而撤回起诉。

  父亲李某很少过问小迪的学习生活,还因小迪学籍问题与父母和张某发生激烈冲突,小迪受到惊吓。为此,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迪的父母二人还相互推诿,均不配合办理小迪入学手续,小迪因适龄时未能办理入学登记被列为困境儿童。小迪的祖父母遂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要求撤销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小迪的状况引起司法机关的关注。观护员对小迪家庭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并对相关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为司法机关依法撤销小迪父母监护人资格、指定祖父母为监护人提供了有力支撑。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小迪顺利办理入学登记,回归正常的校园生活。

  现在该项工作已进入第二轮试点工作,2020年将继续为30名涉未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调查,对12例涉未民事案件展开延伸观护工作。

  做未成年人成长蜕变路上的守护者

  做好困境青少年精准帮扶,是团北京市委开展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破茧而出,蜕变成蝶”,这是小雨(化名)的家人和朋友对她的共同印象。

  小雨今年16岁,从小父母离异,身患残疾的父亲独自带着这个沉默寡言、性格内向且自卑的女孩生活。

  3年前,团北京市委在自闭症儿童精准帮扶项目中第一次接触到小雨,整场手工活动中,小雨一直拉着父亲坐在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