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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教委:学科类培训招生前报区教委审核备案后方可收费

2021-09-01 09:20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8月11日北京怀柔区教委消息,近日,怀柔区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双减”工作部署会。会上介绍,怀柔区各机构已于7日全面停止暑期线上线下所有义务教育学科类的培训。同时提出,机构每期招生收费前,要将招生计划、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报区教委审核备案,备案后才能新收费;鼓励培训机构实施先培训后收费或一课一销的培训收费模式,真正体现教育的公益属性。

怀柔区教委围绕培训时间、培训收费、资金监管、营利转非营利、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恢复线下培训前置条件等9个方面对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之间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下的培训时间不晚于20:30。各机构已于7日全面停止暑期线上线下所有的义务教育学科类的培训,高中阶段培训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执行。

二、各机构要妥善处理好存量课时,解决好存量课时问题。可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退费,家长有需求退费的要满足家长需求,按照所上课时费用标准,剩余费用要足额退费,在退费问题上不能与家长发生纠纷。第二种方式是消课,消课时间为9月1日后,周一到周五晚5:30到8:30进行消课。

三、在市场监管局登记营利性机构要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

四、为坚决遏制住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

五、机构每期招生收费前,要将招生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广告、收费标准等报区教委审核备案,备案后才能新收费。

六、各机构要坚决执行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指导家长将学费缴纳到资金监管平台中,决不能私下收费。

七、各机构必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诱导收费方法来引导家长规避示范文本合同。

八、鼓励培训机构实施先培训后收费或一课一销的培训收费模式,真正体现教育的公益属性。

九、机构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任何形式和内容的线上培训,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或语言类线下培训,包括设有学科类国家课程规定的内容。

此外,会议要求,各机构要在时间、内容、方式和收费上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培训;要深入研究探索自身发展方向,摒弃逐利心态,以优质、多元、公益为发展目标,成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