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联播 >

民革广州市委会推动《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

2020-11-06 09:03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近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予批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将为广州市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标本兼治创文格局提供制度保障,也为当前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凝聚起更广泛的全民力量。

  细数起《条例》的出台过程,处处都有民革的身影。它的出台,离不开民革广州市委会(以下简称市委会)及法制领域的民革党员在背后默默地鼓与呼。从2017年开始,市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发动,在主委于欣伟、副主委李穗梅、倪瑞兰,以及梁国雄、王韵婷、莫璐丽、刘浩明、冯卓朋、张进雄等民革党员的努力下,形成了“关于精准立法促进广州市社会文明的建议”和《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2017年底提交给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后得到高度重视,并与广州市文明办联合,共同推动《条例》纳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在广州市司法局具体制定《条例》过程中,民革广州市委会积极派员参与,并贡献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与市文明办形成共识,合力争取推动《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2016年11月,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民革十二届十六次中常会上指出:“民革要深入研究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工作,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推进法治促进社会文明工作贡献力量”。民革广州市委会副主委、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瑞兰旋即结合民革中央的“关于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的建议”文稿内容,在2017年1月广州市两会上提交了个人提案“关于将文明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制定《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建议”,“建议广州市运用地方立法权,制定《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市民反映突出的一些陋习进行立法规范,通过立法先行,再通过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广州市文明建设进程,真正实现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广州”。

  该提案得到广州市文明办的高度重视。2017年3月,市文明办领导上门拜访市委会,并与倪瑞兰等协商提案答复工作,表示将认真吸取倪瑞兰和广州民革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委会一起协同推动列入2018年市人大立法计划。

  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

  在与市文明办座谈之后,市委会积极响应和借鉴民革中央的做法,立刻将“精准立法促进广州市社会文明”作为重点课题,由倪瑞兰牵头,市委会社法委抽调委员组成课题组,进行深入调研,先后多次召开课题组研讨会,2017年9月前往杭州、宁波进行调研,与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立法研究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座谈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市委会在形成高质量“关于精准立法促进广州市社会文明的建议”报告文稿和《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文本后,以此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获得积极回应。

  为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市委会还首次以“直通车”形式向中共广州市委报送“关于促进社会文明进行精准立法的建议”,获得时任市委书记的批示。2018年“市两会”前,市文明办领导再次走访市委会,希望继续合力推动纳入立法计划。为此,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李穗梅,在2018年初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促进社会文明进行精准立法的建议”,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年度立法计划协商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市委会的立法意见。

  发挥界别优势,为制定《条例》文本继续贡献智慧

  在市委会和市文明办的共同争取下,2019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市委会领导和市委会社法委的课题组成员纷纷表示赞誉,多年努力终成正果。

  在市司法局具体立法过程中,市委会继续发挥民革法制领域智力密集的优势,谢明、唐以明、马彬、陈茵明、李莹、林希大等民革党员为《条例》文本的制定提出意见,如:2019年7月,受市文明办、市司法局邀请,民革党员梁国雄代表市委会参加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并就有关争议点发表了意见。2019年11月,市委会广泛发动党员,收集了20条对《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法制领域是民革智力汇聚的领域,也是民革的界别特色领域。多年来市委会秉承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积极发挥优势,围绕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有关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为推动广州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广州,把广州建设成为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环境优良的国际大都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周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