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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民革为创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2021-03-31 09:20 来源:杨园三居 浏览:

芜湖民革为创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民生”和“法治”的交叉点,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年初民革芜湖市委会“创新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调研,并将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上以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的形式提出。

近年来,中共芜湖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调研中也发前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领导机制不够完善、人员设施不够完备、服务供给不够全面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短板。

民革芜湖市委会在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中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平安芜湖建设领导小组架构下一体化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之中,有蓝图、有规划、有体系地全面推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联通各部门资源孤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建共享。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作用。加快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同级党委编办应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为独立法人机构,配备相应人员编制。开发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形成法律服务中坚力量稳步增加律师、公证、鉴定、仲裁等专业化人才,培育一批高水平服务机构。特别要改革我市公证管理机制,引入市场化模式、打破垄断,提升公证总体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科学化、多元化的手段,探索创新基层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新型载体和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在政策设计和执行上,强化可操作性和激励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纳入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场所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确保长效运行。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列入省民生工程项目,对原有民生工程“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政府承担的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责界限,制定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对外对内服务标准,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便民利民水平。